为推行水环境治安综合治理,丹东市公安局振兴分局汤池派出所牢固树立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这一重要发展理念。近日,汤池派出所依托河道警长工作机制,在对辖区涉河涉水领域常态化巡查中,成功查处一起排放污水案件。
2020年3月11日,汤池派出所在汤池镇河深沟河流域开展巡查中,发现有人在河深沟村四组往河内排污。在振兴分局内保大队的指导下,派出所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。
经调查,河北省邯郸市连某在汤池镇河深沟村经菅一家塑料加工厂,私自非法加工聚录破碎料,并将含铅、镉严重超标的污水直接排放到河深沟河内,对河道及周边环境造成了污染。4月15日,犯罪嫌疑人连某被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,经询问连某对自已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
目前犯罪嫌疑人连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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